• 加入收藏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广州警方首次破获全链条非法买卖驾照分数案

2013-04-01 15:16:42 中新网

   最严新交规下,针对电子眼拍摄的“代扣分”黑色利益链暗中涌动。昨日,广州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经过近两个月的部署和排查,近日,广州警方侦破一起五人违法买卖驾驶证分数案件,首次对非法买卖驾照分数的全链条实施打击,买卖双方以及中介均被依法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近日,广州警方侦破一起李某(男,代办人)、甄某(男,非法代办中介)、彭某(女,某汽车4S店员工)、苏某(女,某汽车4S店员工)、赖某(男,车主)等五人违法买卖驾驶证分数案件,上述五名违法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一人办理多车,多人办理一车”或为可疑

   据了解,交警部门在前期工作中掌握到少数非法中介和个人通过替他人代办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卖驾驶证分数并从中非法牟利的线索。交警部门随即成立专案组,并进行周密部署:一方面,在工作窗口布控,以“一人办理多车,多人办理一车”的条件,严格排查、预警违法代办交通违法行为的可疑人员;另一方面,派出侦查人员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积极走访市内以代办“交通违章”为幌子,实施买卖驾驶证分数等违法行为的非法中介;同时,积极搜索违法办理“代扣分”服务网站,收集、固定各类违法证据。

   经过近两个月的周密部署和大量的排查,3月29日下午,李某来到交警部门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工作人员结合前期摸查的情况,初步确定李某有非法代办的重大嫌疑。经与越秀区公安分局联合审讯,办案民警最终锁定了李某、甄某通过彭某、苏某多次替车主赖某等人代办交通违法行为,买卖驾驶证分数并从中非法牟利的代办利益链条。

   经过连夜审讯,李某、甄某、彭某、苏某、赖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甄某、彭某、苏某、赖某等五人被越秀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罚款并予以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认车不认人”给“代扣分”可乘之机

   据了解,在非现场执法中,由于一些“电子眼”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能拍到车内实际违法驾驶人,致使交警在处罚时只能“认车不认人”。此外,违章停车,驾驶人不在,也不能现场记分;租赁车辆,租车人违章,返还车辆后,租赁公司还不知道该车辆曾有违章记录,也容易形成车主被动代扣分处罚。

   “只要有人甘愿代人受罚,声称某某车辆是自己所开,就可拿自己的驾照去接受处罚”,这给“代扣分”者提供了可乘之机,部分有本无车的“本本族”为了不让积分“闲置荒废”,打起了驾照分数的主意。

   据了解,“代扣分”业务在网上已频繁出现。在新交规出台前,这种违法的“代扣分”就已零星存在,在最严新规出台后,“代扣分”开始大量涌现,且每分的价格由四五十元迅速涨到两三百元不等。

   如何避免“代扣分”现象?有网友建议,安装高清摄像头,拍摄违章的同时必须拍摄人脸,处理违章必须由驾车的人来处理。据了解,交警部门对于办理违章处理时要求前来办理的人和驾照必须一致,否则窗口不予办理。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买卖驾照记分,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双方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买卖驾驶证分数违法,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请自觉依法处理,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李栋通讯员交宣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