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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新政颁布实施,提高新能源准入门槛,严控燃油车产能

2018-12-19 16:16: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史建一)近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的文件显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对比之前的规定,新规严格控制燃油车新增产能,将不再批准新建独立的燃油车企业。同时,提高了纯电动汽车企业的进入标准,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对投资主体、技术水平、项目所在区域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新办法的实施取消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调整为地方备案管理。其中整车类投资项目由省级政府承担管理责任。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取消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主动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客观要求,能够为地方和企业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同时,明确了各类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基本依据。

其次,同步做好了汽车产能利用率、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等数据的调查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各地、各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汽车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创造了条件。

第三,要求企业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有关信息,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为有关部门和地方实施监管提供了第一手信息资料。

第四,各级发展改革委将与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查实的违规项目给予撤销备案,同时实施联合惩戒。

第五,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单位,给予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备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责、处理。

新办法在严控燃油车产能的同时,也提高了新能源汽车准入的门槛。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条件,明确对投资主体、技术水平、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加强关键零部件等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发动机、车用动力电池、燃料电池、车身总成、专用汽车和挂车等投资项目的条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违规项目查处和问责。完善产能监测与预警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提升对汽车投资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附件: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 李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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