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余昶)6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主体责任。
图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方案提出,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企业可自建回收网络,或委托其他相关企业对其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进行回收,鼓励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组织,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络,提高规范回收水平。
该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汽车报废回收等产业迎来发展壮大的时机。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存续企业数量猛增。2021年,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存续企业数量共24940家,较2020年大幅增长。
但由于产业尚未得到规范的同时,不少车主和不法商贩对于报废车辆的“价值”进行误判,会造成非法回收后,不合规零部件流入市场,造成生命财产安全隐患。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表示,利益驱动下,报废车的“五大总成”在非法拆解环节可能重新流回市场,如果非法拼装重新上路,无疑将成为行车安全重大隐患。
因此,本次试点项目推动生产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三方,从根源到回收多个阶段探索报废车辆的综合利用,并在探索中形成科学合理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