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了一辆轿车,目前在包修期内。车辆主驾驶的安全带出现故障,无法顺利拉出,到修理者处检修。修理者告知消费者,当前店里没有配件,订货需要1周以上,消费者要求修理者在等待配件期间给予相应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者不同意,只答应维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因此,主驾驶安全带发生故障时,车辆无法合法驾驶。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处理意见
如果等待配件的时间超过5日,修理者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