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消费者刘女士于2019年2月购置了一辆长城欧拉电动汽车,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续航问题,截至2022年1月,已更换了3次全套动力电池组,但商家始终未能提供动力电池组的生产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消保委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事开展了调解和调查。
今年3月,刘女士向马鞍山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19年2月在安徽科达雨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雨力)花费8.68万元购置了一辆长城欧拉电动汽车,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续航问题,宣传行驶里程和实际情况不符,在充满电情况下,短距离行驶就显示电量不足。安徽科达雨力检测后没有给出具体原因,同意为消费者更换电池,分别于2019年11月、2021年2月、2022年1月更换了3次全套动力电池组。3年更换了3套电池组,刘女士怀疑该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担心有安全隐患,要求退车或换车,但遭到拒绝,于是向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诉后,马鞍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安徽科达雨力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调查,刘女士反映的车辆在3年内更换3次动力电池组的情况基本属实。但该公司认为,刘女士所购车辆整车“三包”有效期(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已过,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车不符合退换车规定,因此无法满足刘女士的诉求。
马鞍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希望其本着主动承担经营者责任,积极化解矛盾的态度妥善处理投诉,但对方坚持认为自身已承担了法律规定的更换零部件等相关责任,无法满足刘女士的其他诉求。马鞍山市消保委认为,3年更换3次电池组过于频繁,让人不得不质疑电池组的质量,要求商家提供动力电池组的生产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但对方表示无法提供。
5月7日,马鞍山市消保委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安徽科达雨力向刘女士承诺,其所购车辆动力电池组自最后一次更换日期(2022年1月19日)起享受8年/15万公里的质保,同时,免费给该车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刘女士表示接受。
针对本案中商家不能提供动力电池组的生产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的情况,目前,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5月11日,马鞍山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目前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安徽科达雨力下达了限期提供证据的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电池组的生产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消保委观点
经营者应履行合格产品交付义务
马鞍山市消保委秘书长张巍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指出,近年来,汽车消费领域纠纷不断、事件频出,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汽车及零部件的投诉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消费者普遍反映汽车领域维权面临取证难、鉴定难、协商难、投诉难等难点。
张巍巍提醒广大汽车经营者,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诚信守法经营,严格履行合格产品交付义务,切实落实销售承诺、合同责任、售后服务,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同时,他也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仔细了解车型配置、售后服务承诺等信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是否包含车辆具体信息、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妥善保管发票等购车凭证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到店保养或维修时注意索要并保留好相关记录;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陶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