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图片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通知提出,将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具体措施方面,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时,应积极考虑建设改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创造条件。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它地区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