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安宇航)在此前商务部发布《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到,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根据该通知,2023年起对于持有时间未满一年的车辆,每人每年仅有前两辆汽车出售可到相应市场开具发票,个人出售数量达到三辆或以上的,各相关机构和企业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二手车收售企业在回收二手车之后应将车辆放置到公司户下,但有些商贩为了追求更多利益,会将已回收的二手车放置到个人名下。
该工作人员介绍,普通消费者买卖二手车的主要流程有三部分,分别是车辆查验、开具发票、转让登记。不管消费者买的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在卖出时均当作二手车进行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二手车交易领域长期存在合同条款不完备、无照经营、价格公示不规范等乱象,遏制二手车交易乱象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限制交易数量。新政策的实施将对二手车买卖过程中出现“公车私户”的情况有所抑制,帮助二手车交易过程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