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明确2023年上半年将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取消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的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要求。
图片截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广州市每年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12万个,其中普通车指标6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节能车(指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指标1.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指标直接申领,没有额度和申请资格限制。
而在常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计划基础上,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额外增加的指标于2023年1月至6月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此次还对节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参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临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关于节能车的界定,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