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相继发布《关于修订〈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修订和更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对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提出更高要求。
截图来源:杭州市政府网站
其中,网约车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为: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纳入修订依据;调整“网约出租车”有关表述;调整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有关表述;调整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的准入规定;调整网约出租车车辆的准入规定;调整网约出租车车辆的办证材料;调整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准入规定;调整网约车平台公司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向社会公开及提前报备时间要求等规定;调整网约出租车车辆安装设备和数据接入等规定;调整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运营信息数据接入规定;明确网约出租车平台企业吸纳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提供服务有关规定。
车辆技术标准则明确了使用新车、车辆轴距、续航里程等标准,适用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车型准入方面,明确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须为新出厂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车辆参数标准方面,明确车辆轴距最低要求从2600mm调整至2700mm,要求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车辆安全性、环保性标准方面,要求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
车载设备方面,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
据悉,两份通知涉及的相关政策将于7月17日起同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