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9月7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更新消费、新能源汽车消费、二手车出口和汽车消费环境优化四个方面。
更新消费方面,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老旧燃油小客车,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小客车新车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购买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的受理、发放等工作。
二手车出口方面,推动出台便利优化二手车出口流程的相关措施。
汽车消费环境优化方面,进一步推动汽车销售合同网签;推广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使用车辆信息报告;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推进上海市汽车流通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各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