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安宇航)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其中,《通知》明确要鼓励汽车消费,延续和优化2023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同时,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
不仅如此,《通知》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对消费者“以旧换新”或购买新车(乘用车)给予补贴。研究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居民低谷时段充电,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
此外,要继续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和增强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的充电服务能力。做好配套电网建设,根据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容量需求,及时启动全省电网滚动规划调整,预留充足的充电设施供电容量,提升电网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