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安宇航)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实施无车家庭其它指标、个人阶梯摇号指标、高层次人才指标、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等方面变化。
天津市将在年内定向投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它指标,该指标用于在天津市购车使用。无车家庭其它指标按照申请时间顺序配置,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无车家庭”其它指标的申请登记:
第1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它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申请;第二,家庭主申请人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第三,其它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请人需属于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第四,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天津市登记的小客车、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家庭主申请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的行为。
此外,天津市将在年内定向投放1万个个人普通车阶梯摇号增量指标,该指标用于在该市购车使用。个人累计参加普通车摇号25次及以上且未中签的市民可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该活动单独实施,具体情况以调控服务机构发布的配置公告为准。
在天津市依法设立的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符合已纳入监管名单、监管评级为A级、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经验且近一年未发生有责投诉等条件后,可结合实际业务规模限量申请指标用于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该政策意见征求时间为今年10月7日至13日,市民可通过“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