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近日,《青岛市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个人消费者于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车辆以旧换新者最高可获每辆6000元的补贴。
《细则》规定,在上述期间,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报废或转出山东省,并在青岛购买乘用车且完成机动车登记的,新购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购车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具体申领条件方面,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需在2023年8月1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青岛市内进行报废回收或转出山东省。转出山东省包括车辆变更登记至山东省外或转让登记至山东省外的情形,政策实施期间仅完成出售但未转出山东省的老旧乘用车不列入补贴范围,转出山东省的判定以公安车管系统数据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报废或转出时间需在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报废回收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转出时间以公安车管系统为准。
而新购乘用车需在青岛市登记上牌,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票开具单位是已参加前期2023年“亿惠青岛 驾享生活”汽车消费活动的青岛市汽车销售企业。
此外,消费者需在2024年1月15日前,登录云闪付App首页专题页面完成材料提交和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