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 崔立明)近日,北京市商务局等五部门发布《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将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二手车出口主体多样化、市场多元化、商品标准化的繁荣态势。
图片来源:北京市商务局官网
《工作方案》中明确企业申报条件、禁止出口情形、出口企业的责任义务等要求。企业应在2024年3月1日后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商务局审核,企业在审核通过后一年内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下一年需再次申报。
在出口许可证申领流程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出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出口企业可在许可证申请表上同一商品编码项下最多申请20辆二手车。申请数量应与实际报关数量一致,并一次完成清关。一次报关数量少于申请量的,应重新申领出口许可证。
在禁止出口情形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十种情形,包括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报废标准的车辆以及距规定报废期限使用年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车辆、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辆等。
在二手车出口的保障措施方面,《工作方案》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二手车出口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运营风险,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二手车许可证申领、车辆转移和注销登记、出口通关等流程,提升二手车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