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的59张罚单 14家公司认罚 287万元
□ 本报记者 路 英
从地方保监局的监管处罚,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其监管的重点和市场的主要问题所在。据《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河南保监局已开出59张罚单,涉及14家保险公司一家中介公司。处罚金额共计287万元,其中,年内累计受罚金额最多、受罚次数最重的是一家寿险公司,累计受罚金额71万元,共接到罚单12张。
河南保监局今年关于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处罚有12条,关于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处罚有12条,关于财务数据不真实的处罚有11条。关于虚列经济事项的处罚有6条。另外,对于密切关系投保人利益的相关处罚有9条。
搭售意外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在能繁母猪保险理赔过程中,违背投保人意愿,搭售保险卡。被河南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十五万元。
销售假保单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沁阳营销服务部,2007年至2009年在承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商业车险以及承运人责任险过程中,私自印制假保单316份,销售假保单295份,共骗取保费498054.06元,出具阴阳保单181份,截留保费282940.84元。
被河南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机动车交强险、商业车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新业务一年。
拒绝理赔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在保单未到期的情况下,以超出保险期限为由,对投保人的理赔要求未进行查勘,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公司被罚款五万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公司副经理周培红行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财务造假
除此之外,永安财险、华安财产、阳光财产、平安产险、中国人寿、新华人寿等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河南保监局下发12罚单。
新华人寿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因不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具体包括新华周口支公司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虚假报销差旅费117.74万元;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虚假报销汽油费7.43万元;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虚列客户经理工资4.06万元,虚假报销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3.16万元;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虚列银代理财经理工资奖金98.08万元。
另外,该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罚款21万元。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也因相同问题被责令改正,罚款二十一万元。两只公司累计被罚42万元。
私调费率
永安财产、华安财产、阳光财产、新华人寿因虚列经济事项被处6张罚单。中华联合、中国人民财产因未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条款费率被责罚。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因编造虚假的银保客户经理资料,被罚款共计18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因虚列银保专管员名单被责罚。
新华人寿周口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鸡公山营销服务部、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保监局处罚。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等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开出11张罚单,被罚数十万元。
河南祥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