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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碳化工不明臭气泄漏 邻厂部分中毒员工已出院

2010-12-01 13:49:11 新民网

   每天清晨7时30分是大连东方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船舶重工)做早操的时间。11月25日,大化集团大连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碳化工)生产装置出现异常,造成不明恶臭气体排出,这使只有一路之隔的东方船舶重工的22名员工身体不适入院检查。

    昨日(11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件赶赴大连调查。据事件各方有关人士对记者的透露,截至昨日,已有18名入院检查员工出院,还有4人在医院观察。出院员工已开始正常上班。

   大连碳化工目前全面停产,等待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就不明气体的最终调查结果。东方船舶重工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分析恶臭气体可能是硫化氢。但由于取证不足,目前还无法定性。

    22名员工吸入不明气体中毒

   大连碳化工坐落在大连经济开发区海滨旅游路的大孤山石化园区内,地处一个小山坡的高处,与之相隔一条马路位于南边的是东方船舶重工,该公司处于小山坡的低处,下风位。东方船舶重工是韩国东方精工和大连船舶集团的合资企业,员工有3000余人。

   事发当日正好刮北风。“早晨8时左右,我们做早操时突然闻到一股臭鸭蛋的味道。”东方船舶重工基建部部长沈志华表示,“之后我们就给当地环保局打电话。”

   沈志华指指远处一个高20多米有红白相间的细烟囱说:“平时,这个烟囱会燃烧火球,25日早上突然冒出一阵灰白色的烟,气体中还含有水蒸气。”

   当闻到臭味后,做操的员工纷纷返回车间。沈志华表示气体也跟着进入车间,由于车间过小,不利于空气流动。9时左右,在生产过程中,一些员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头疼、恶心等症状。

   据大连市环保局大孤山半岛分局的调查,恶臭气体排放持续约30分钟,东方船舶重工约有200名员工正在室外做早操,异常排放的废气随北风飘向东方船舶厂区;9时左右,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已无明显异味。

   沈志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当日有17名员工被送入大化集团职工医院打点滴,第二日又有5名员工。目前只有4个员工在医院,其他已正常上班。“25日,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当日的作业计划量没有完成,公司也提前1小时下班。不过,26日生产恢复正常。”

   据大连市环保局已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责令事故企业大连碳化工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可恢复生产,并将依法对其实施处罚。

   据悉,大化集团是中国最早的基本化工原料、化学肥料生产基地,化工百强企业之一,旗下有国内上市公司大化B股,主要产品为年产80万吨纯碱。“大连碳化工的资产不在上市公司中,两家公司的业务没有太大关联性,停产不影响上市公司。”大化集团有关人士表示。

    取证不足 无法定性恶臭气体

   恶臭气体是怎么飘到东方船舶重工的?大连碳化工安环科科长徐玉胜表示,以前没发生过此类情况,此次是正常的装置停车,不是事故,也不是泄漏事件。

   据沈志华称,事发后两家公司进行交涉,大连碳化工也承认设备出故障与员工出现身体不适的时间吻合。

   此事被当地环保认定为污染事件。当地环保部门公告称,11月25日7时40分左右,大连碳化工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停车过程中废气异常排放,导致恶臭气体污染。

   “我们的装置都停了,在没有找到原因之前,环保局不让开机。”徐玉胜表示,“公司正在检测,从工艺到管道等,不知道何时出结果。现在员工还是正常上班。”

   那么恶臭气体到底是什么?对此,徐玉胜表示因为没有取证,涉及的环节很多,现在没有定性。

   “医生只说员工中毒,到底中的什么毒也没有定性。”沈志华说道,“环保局当日到现场时,烟已经没有了,也没有取到样。”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大连碳化工主要生产甲醇,副产品有液氧、液氮、液氩、硫磺和二氧化碳气体。甲醇产能为30万吨/年,硫磺产能为1万吨/年。

   沈志华分析,该公司烟囱一般是通过燃烧的方式将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排出,燃烧后这些气体就无毒了。“硫化氢可能性最大,因为比空气重,北风一吹正好飘到地势较低的东方船舶重工,这也是为什么大连碳化工员工没事的原因。而一氧化碳比空气轻,也无味,是向上飘的。”

   据了解,常温时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有臭鸡蛋气味的剧毒气体,接触较高浓度硫化氢后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可发生轻度意识障碍。

    无标准 协商赔偿或遇难题

    “在赔偿问题上,我们希望对员工有个交代。”沈志华表示。

   目前,所有入住大化集团职工医院的22名员工的心电图、CT等检查未见异常,生命体征平稳。

   沈志华称,关于员工医药费的问题现在未与大连碳化工商谈。赔偿问题上,双方也没有交涉,下一步会具体协商。不过,他透露在赔偿问题上,当地环保部门认为是企业之间的事,没有标准可依,只能协商达成。“这可能有一定难度,明天与他们谈,看能否达成统一的意见。”

   目前,我国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多为行政处罚,很少有民事赔偿,更少追究污染者的刑事责任,污染者只需交纳很少的行政罚款就能过关。

   此外,沈志华表示,公司现在也担心因为此次事件,一些员工害怕污染而离职,从而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同时,这可能影响公司招聘新的员工。“为应对此类突发事件,未来要加强职工防毒知识的教育,并配备相关的防毒口罩等用品,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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