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子公司搬迁改造和坏账致资产损失近亿元
□ 本报记者 李春莲
今日,东北制药发布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会议核销了有关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搬迁改造资产损失的议案。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原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沈阳第一制药厂)在2009年末已按照沈阳市及股份公司的整体规划搬迁至制剂新厂区。在搬迁过程中土地、房产、附属构筑物及部分固定资产,形成部分损失。
经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场鉴证及抽查会计凭证,确认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共计形成损失79,261,732.50元,并出具相关搬迁损失鉴证报告。现拟将上述损失在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支付的搬迁补偿款中核销。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此外,东北制药在对应收账款的清查过程中,核查出一定的资产损失。
公告表示,通过在客户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调档核查,东北制药收集到客户注销或破产证明材料40份,涉及公司账龄在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5,181,682,28元,收集到吊销资料110份,涉及公司账龄在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14,297,025.82元,以上应收账款公司均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同时,子公司也有一定的损失。
公告显示,通过在客户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调档核查,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制药”)收集到客户吊销证明材料1份,涉及第一制药账龄在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90,200.00元,收集到客户注销资料2份,涉及第一制药账龄在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60,180.00元,以上应收账款第一制药均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以上应收账款合计金额19,629,088.10元。
由此算来,东北制药由于坏账损失和子公司搬迁造成的损失共计98890820元。
对于这些坏账形成的过程及原因,公司表示,受市场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历史遗留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其中部分客户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另有部分客户被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因信息沟通等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资料,影响到资产损失的及时核销。
此外,公告还显示,为了适应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增加其销售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拟对其增资850万元。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万元拟增加至1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东北制药持有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有限贸易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