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亿近忧远虑 信托业集体沉思“华山一条路”
本报记者 张一舟 李振华
上海、北京报道
春江水暖鸭先知。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首次突破3万亿,追赶上基金业,信托公司的高管们却感到阵阵寒意。
“表面上鲜花似锦,高歌猛进,其实是危机四伏,前途堪忧。”一家信托公司董事长如是说。
“2007年以来信托公司的主流业务品种,现在悉数遭受重创。”另一家信托公司总经理12月17日掰着指头说,证券投资信托因为证监会一纸开户叫停令而急剧萎缩;信政合作项目因为地方融资平台清理而停滞;银信合作规模超过2万亿后,被银监会彻底叫停,此后新规出台,有限重启,但空间无几;唯一的“救命稻草”房地产信托,因为和房地产调控的微妙关系,最近又被银监会要求逐笔进行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的自查。
同时,《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以“类资本充足率”的指标,确立信托资产规模和净资本挂钩的机制,部分信托公司面临“要么停业务,压缩信托资产规模,要么增加资本”的艰难抉择。
近忧和远虑交织,信托业又处在一个新的转折点。“信托业能否重新崛起为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的第四大金融行业,现在的确是一个关键时期。”前述信托公司董事长认为,靠信托的“制度红利”就能“吃饱饭”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信托公司剩下“培育自主管理资产能力”的“华山一条道”。但随着私人财富的增长,定位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公司具备了肥沃的生存土壤,其专业理财机构的定位也得到空前的认同。
1、 净资本约束阵痛
表面上,尽管各家信托公司都高调表示,净资本管理办法倒逼其业务转型,但实际上,紧张情绪已在行业内蔓延。
8月24日正式颁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深刻改变了信托业的游戏规则,使得信托业的监管框架由“一法两规”时代,进入“一法三规”时代。
信托业可以无限做大信托资产规模的时代彻底终结,信托公司必须学会将有限的净资本摆到收益最高的业务上去。净资本约束之下,信托公司业务转型有了内在动力。8月24日起,净资本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12月17日,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记者,配套的风险资本计算表和净资本计算表两个系数表已经定稿,只待高层领导签发,信托公司将随时可能戴上紧箍咒。
银信合作的风险资本系数较高,加之每笔动辄数亿甚至几十亿的规模,剧烈地消耗信托公司的净资本。表面上,尽管各家信托公司都高调表示,净资本管理办法倒逼其业务转型,但实际上,紧张情绪已在行业内蔓延。
“我收集到的情况是,按照银监会之前征求意见的两个系数表计算,好多信托公司都超标了,一旦系数表下发,这些公司要么停业务,要么必须增资。”一家净资本规模中等的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
“情况并不乐观,我们最近和信托公司谈合作时强烈感受到了这一点。”一家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人士12月17日对记者表示,特别是一些银信合作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甩不掉银信合作,就没有净资本额度来做新业务了。
而一旦没有新业务,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员工将面临流失。“大家主要靠做业务拿提成,没有项目可做,自然要走。”一位公司中层称。
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业内多有不同意见。对一家央企系信托公司来说,股东增资困难不大,但对一些民营资本和地方国资控股的信托公司而言,增资并不容易。
“股东要求的ROE回报很高,即使给我那么多钱,我也不一定敢要。”一位民营资本控股的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净资本约束的压力究竟会有多大,要看最终的系数表如何定,但诸如中融信托这样净资本明显过少的信托公司如果不增资,面临被停掉业务是可以肯定的。
2、 下一顿晚餐
“逐水草而居”的信托公司下一片丰美的“水草”在哪里?这也是信托公司高管感受到阵阵寒意的原因。
信托公司的业务历来都是追逐市场热点,像游牧民一样“逐水草而居”。
2006-2007年,股票市场的“大牛市”行情带动证券投资信托(阳光私募)产品井喷,但到2009年8月,证监会叫停了信托产品开立证券投资股东账户,至今未有解冻迹象。证券投资信托因此急剧萎缩,华润深国投等公司受到较大影响。
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4月,伴随着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出台,信政合作井喷,信托资金以“股权+回购”的方式,为基建项目充当项目资本金,继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操作模式风行一时。但2009年4月银监会发出风险提示函,此后伴随着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信政合作基本陷入停滞状态,百瑞信托等公司受到较大影响。
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上半年,银行放出天量信贷之后,又面临资本充足率的压力,纷纷利用银信合作将信贷转到表外,银信合作很快在2010年7月达到2万亿的规模。
但此举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高估,加之对信贷调控的“对冲”效应,银监会6月1日勒令部分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规模,并于7月初叫停银信合作。8月银监会发布银信合作新规,要求银行今、明两年将表外资产悉数转入表内,失去“出表”功效的银信合作已几无空间,中融信托等公司受到较大影响。
尽管银信合作“疯长”,但信托公司收益极低,真正的“救命稻草”是房地产信托。尽管其间监管环境时松时紧,房地产信托始终对全行业的利润起到支撑作用。“
“信托资金一般都比较昂贵,普通工商企业难以承受那么高的资金成本,唯有房地产这样的暴利行业能够给信托资金提供高达20%—30%的回报。”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说,除了少数特立独行的信托公司,都高度倚重房地产信托业务。
但对房地产业务,信托公司始终进退两难。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除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达标、开发商二级资质、项目“四证齐全”
外,还包括禁止向开发商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回购、禁止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将投资附回购形式的变相融资行为视同贷款管理等一系列监管政策。
如果完全按照监管要求,信托资金介入房地产项目的门槛和银行开发贷介入的门槛大致相当,在银行资金宽松时,开发商为什么要找信托公司呢?
信托业的局面即要么被银行开发贷资金挤出,要么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对着干,政策风险极大。
2010年下半年至今,情形最为明显。银行开发贷收紧之后,信托公司生意一下好起来,房地产项目通过信托融资的成本飙升到20%-40%。“低于20%,谈都不要谈,”多家公司的信托经理10月对记者表示,信托公司至少要有8%的毛利才会介入一个项目。也即最低标准是开发商付出20%的融资成本,信托公司给投资者10%的回报,信托公司自己拿8%,另外拿2%作为费用。
而房地产调控局面如此严峻,监管部门岂能坐视按下了银行开发贷的“葫芦”,浮起房地产信托的“瓢”。最终,11月12日,银监会发文,要求各家信托公司立即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逐笔分析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状况。
一家信托公司的风控总监称,“要限制一项业务的时候,一般不会叫停,就要求自查风险,信托公司就都只得停掉业务一段时间了。”
“逐水草而居”的信托公司下一片丰美的“水草”在哪里?这也是信托公司高管感受到阵阵寒意的原因。
“长期来看,房地产信托业务仍然会是重点,毕竟只有这个行业的投资回报足以吸引信托资金。”一位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总监称,目前只有暂时休息,等待风声过去,而这至少要到2011年农历新年过后。
3、 产业投资基金梦想
这显然是一个美好的设想,假定一家信托公司能够管理5个每只50亿元的此类基金,每年的管理费将有5亿元,此外还有浮动业绩报酬,信托公司盈利颇丰。
市况艰难,监管部门为信托公司指出明路就是做产业投资基金。监管层人士12月初公开表示,根据现有法规,信托公司可依法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但期限短、规模小的融资类产品成为当前主导,监管部门将鼓励信托公司研究创新设立“私募基金型信托计划”。
初步设想:一是采取“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每个产品的设立由信托公司自主研发,但需事先向银监会报告并经审查,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把握;二是最低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2年以上,为市场提供中长期(非短期)投资基金;三是实施主动管理,受托管理费可以厘定在2%左右。“今后,如每家公司能管理3-5个这样的基金,将更有利于走上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下转第15版
这显然是一个美好的设想,假定一家信托公司能管理5个每只50亿元的此类基金,每年的管理费将有5亿元,此外还有浮动业绩报酬,信托公司盈利颇丰。
“但受制于监管机构对信托参与IPO的围剿政策,产业投资基金很难发展起来。”业内人士直言,按相关规定,新股IPO前信托公司持股必须清理掉,否则不予放行。这意味着信托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不能享受到上市带来的股权增值效应,而未来计划IPO的企业也因为此不愿接受信托资金。
此外,信托公司募集2年期以上的资金也不容易。“当然,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这是信托公司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募集长期资金真的很难。”一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部总经理表示,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一般仅为1到2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变现能力严重不足。
对此,银监会设想是和央行沟通,将此类“产业投资基金”的份额在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目前正起草相关实施办法。
“但这个基金份额谁来买,银行、基金还是保险公司?如何估值?如何形成套利机制?”一位产权交易所人士表示,这涉及到一系列操作层面的问题。
尽管可操作性尚待检验,部分信托公司已对此表示了热情。“最适合做成这种产业投资基金的是房地产和矿产能源类的项目。”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认为,前述两类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投资回报较高且不依赖于IPO作为退出方式。
一家央企系信托公司高管也认为,可以依托股东背景做这方面的探索。比如中粮信托可依托中粮集团做农业产业的投资基金,英大信托可依托国家电网做电力行业的投资基金,昆仑信托可依托中石油做石油产业的投资基金。“但是能做成一只,二三十亿的规模已经很不错了,做到3-5只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前述业内人士称。
4、 主动管理之战
通道类业务,如银信合作、阳光私募也运用了信托制度,但难以持续是因为信托本身不可能成为信托公司专属的业务。
银监会鼓励信托公司做“私募基金型信托计划”,是因为这类产品可以体现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资产能力。“分析信托公司近几年来的业务,哪些是长久的,哪些是转瞬即逝的,你可以发现能做得长久的都是主动管理型的业务。”一位信托业研究者总结说,通道类的银信合作、阳光私募业务,被颠覆只是迟早的事情。
到10月末,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3万亿,但刨除2万亿的银信合作,信托也主动管理的资产不到1万亿。“是一种虚胖,”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预计,随着银信合作逐渐因为到期而终结,全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年内将回落至3万亿以下。
在银信合作中,信托公司只是靠自己的“壳”获得一点微薄的“制度红利”。
前述信托业研究者认为,下一个可能被颠覆的业务是阳光私募证券投资业务。作为一个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最核心的能力应该是资产管理能力,对应在证券投资产品上,就是选股票的能力。但是阳光私募产品,投资决策是由所谓的阳光私募投资顾问做出的,投资者决定买哪款产品,主要的考量因素也是投资顾问公司的水平。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透露,她目前正在全力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给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地位,使其浮出水面。届时,可能有大批优秀的私募基金经理或将抛弃信托公司。
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信托公司做证券投资信托,应该向公募基金看齐,建立自己的投资分析团队,靠自己的投资能力,而不仅仅是充当一个通道,否则迟早要被作为“外脑”私募基金经理们抛弃。
通道类业务,如银信合作、阳光私募也运用了信托制度,但难以持续是因为信托本身不可能成为信托公司专属的业务。
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确立了分业经营规则,明确信托公司是我国国家和法律认可的营业信托的受托人。但实际上营业信托也不可能成为信托公司的专属业务,信托关系被各个金融行业广泛应用,如《基金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受托管理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可担任企业年金受托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担任保险资金受托人等。
“将信托公司定位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机构,只是取了营业信托中的部分功能,但这是切合实际的。”一位信托法专家认为。
实际上,银监会在阐述其对信托业的监管目标时也表示,力争在3-5年内使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有较大转变,真正体现信托原理,充分发挥信托功能,发展成为面向合格投资者、主要提供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等服务的专业理财机构。
落脚点是专业理财机构,理财机构最核心的竞争力是自主管理资产的能力。而信托公司相比其它理财机构的优势在于信托制度本身的整合性,信托公司是唯一可以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机构,在信托的平台上可以集成所有的金融工具。
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回归到理财的功能定位上,信托公司理财能力提升的关键就是找到一批能够深刻地理解信托理念,同时熟练掌握多种金融工具,能够针对客户独特的资源禀赋,设计出个性化的信托产品的人才。在此基础上,再结合信托公司自身的股东背景、人才结构特点形成业务上的特色。
5、 破解渠道困局
信托公司的渠道长期建立不起来也有客观因素,信托公司被定义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理财机构,不能公开宣传,公开推介产品。
除了资产管理能力,渠道亦至关重要。今年对信托公司高管们震动较大的事件除了频出的监管政策外,还有今年11月10日诺亚财富在纽交所上市,市值高达10亿美元。
“诺亚财富2007年的时候还只是帮我们销点信托计划的小公司,而且只能悄悄地做。”一家和诺亚财富有过合作的信托公司高管称,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在我国法律地位并不明确,且《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明文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诺亚财富属于非金融机构。
但就是这么一家原本不被信托公司看好的公司,市值高达10亿美元。“原因无它,美国投资者看好中国的理财市场,诺亚财富手上有理财客户,掌握了部分渠道。”一位有基金从业背景的信托公司高管感叹,信托公司对渠道重视不够,迟早要受制于人,特别是受制于银行,“基金行业就有深刻的教训。”
“在理财行业,一定会逐步呈现渠道为王的格局。”前述信托公司高管认为,诺亚财富上市是对信托公司的一记警钟。
信托是唯一可以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机构,是最有条件为客户提供大类资产配置的理财机构,“但是如果你手上没有客户,何谈资产配置?”前述有基金从业背景的信托公司高管续称。
但信托公司的渠道长期建立不起来也有客观因素,信托公司被定义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理财机构,不能公开宣传,公开推介产品。这也使得类似诺亚财富这样的中介机构利用政策模糊迅速崛起原因之一。另外,对信托公司异地展业监管部门态度一直不甚明确,一方面基本默许了信托公司异地展业,另一方面又要求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
业界呼吁,监管部门在信托公司进行品牌宣传、特定范围内的产品宣传、异地展业等方面应进一步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