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昨天,天津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了《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超过四成消费者不仔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超过六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况;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但仍有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从统计结果不难看出,消费者在对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连带责任的规定表示认可的同时,对法条能否真正落实,似乎信心不足,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
超四成消费者
看标签不仔细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超过五成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报告》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还有1.53%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包装标签。在“消费者关注食品包装上的哪些信息”中,92.42%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是有超过四成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六成左右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
近八成消费者
偶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报告》显示,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这三种情况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
在遇到上述食品安全问题后,根据《报告》显示,消费者选择向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还有19.91%的消费者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七成多消费者认为
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
在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看法方面,《报告》显示,51.25%的消费者持悲观态度,认为问题很多,并表示担忧;33.07%的消费者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表示“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
此外,还有54.20%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超六成消费者
对新《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但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对于新《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对于新《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举措,《报告》显示,64.24%的消费者表示效果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30.88%的消费者表示非常好,可形成有效震慑;仅有4.89%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表示这一举措未必能起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