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15日讯新消费蓬勃兴起,很多消费方式和流程完全颠覆了传统模式,这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法律监管怎么跟上消费变化的脚步?怎么样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新生态提供制度支撑?有了各种购物平台,有了便利的快递物流,现在很多时候,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都不会面对面交易。这种情况下,怎么样保证大家买到的商品,质量都是合格的,放心的?在央视3·15晚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为大家权威发布。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将所有实体店销售,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等,以及网络销售,包括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都纳入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并且对线上线下的商品质量进行“双随机”抽查,即执法人员随机选定,被抽查的商品也随机选定,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个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商品,特别规定了经营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并相应地加大了处罚力度。
同时,这个办法也督促经营者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句话,这个办法的出台,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这给消费者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不管你是从什么渠道买的商品,在质量监管上都一视同仁,标准一致,而消费者的权益也没有线上线下之分,无论在哪儿,你的合法权益都会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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