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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迅速开展非法经营疫苗处置排查工作

2016-03-22 16:01:47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3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食药局获悉,针对媒体披露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的有关情况,陕西省迅速开展非法经营疫苗紧急排查工作。

   3月18日,陕西省食药局从媒体获悉此案后,迅速部署排查工作,并加强与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山东省食药局联系,了解案件相关信息。20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关通知公告发布后,省食药局在前期成立两个工作组进行核查的基础上,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疫苗排查专案组,分赴西安、延安、渭南等地进行排查,对山东省食药局公布的涉及陕西省的14名(上线8人,下线6人)涉案人员名单,逐一调查,尽快核实涉案人员身份和疫苗非法购销情况,有违法行为的将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将及时通报卫计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目前正对已核实身份的有关人员和企业进行详细核查。

   省食药局还集体约谈全省24家疫苗经营企业负责人,要求各经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对照检查山东省局公布的14名涉案嫌疑人员是否为本企业人员,并检查本企业是否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核实清楚后,在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虽与山东济南市疫苗案件无关联,但经自查存在非法向个人销售疫苗、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等其他问题的,在3月25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向个人销售疫苗的,应报告销售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的,应报告来源以及购入疫苗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购入时间等;已经使用或继续销售的,还应报告使用或销售的详细情况。

   3月21日,省食药局组织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非法经营疫苗处置工作,成立疫苗排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记者郭晓斌 通讯员 张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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