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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1万户纳税人受益营改增试点“扩容”

2016-03-22 16:08:49 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2日电(杜刚李文)记者2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获悉,今年新疆将有21.2万户纳税人从即将实施的营改增试点“扩容”中受益,从而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增添新的活力。

   自今年5月1日起,财税改革“重头戏”——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试点范围。

   新疆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实行“双扩”政策:一方面扩大试点行业范围,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新疆新增试点行业纳税人是2013年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11倍,年营业税规模为263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成左右;另一方面,新疆还将扩大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刘培平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对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助推自治区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起到促进作用。”

   2013年至今,新疆陆续完成“1+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特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其中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2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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