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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抽13类食品级相关产品 莱芜10批次不合格

2016-03-26 00:01:53 大众网

    省抽13类食品级相关产品 莱芜10批次不合格

    大众网莱芜3月25日讯(记者亓秀宝)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抽检品种是与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消费量大的生畜肉、蔬菜、植物油、水产品、酱腌菜、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面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火锅底料、餐饮具、生食水产品、粉条、纸巾/湿巾等13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2192批次,检出159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莱芜地区抽取77批次产品,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12.99%。

    涉及莱芜不合格产品10批次:

    1.在莱芜市钢城区冰雪鸡公煲快餐店抽检的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

    2.在莱芜市钢城区美麒麟餐厅抽检的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

    3.在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雪野湖假日酒店抽检的芹菜,检出氧乐果超标;

    4.在莱芜市莱城区传平茶叶炒鸡店抽检的韭菜,检出氧乐果、克百威超标

    5.在山东省莱芜市第二中学食堂抽检的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

   6.在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雪野湖假日酒店抽检的猪蹄,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

    7.在莱芜市北方海鲜饺子城抽检的自制熟肉制品,检出沙丁胺醇超标;

    8.在莱芜市渤海渔村冯家村店抽检的自制熟肉制品(猪肉),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

    9.在莱芜职业技术学校二食堂抽检的馒头,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10.在山东省莱芜市第二中学食堂抽检的腐竹,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二氧化硫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进行了控制和追踪,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记录不良记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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