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苏颖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在中国银行业服务“一带一路”研讨会上介绍,截至目前,银监会已与28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谅解备忘录(MOU),在此框架下双方不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维护互设银行机构的稳健发展。
王兆星指出,推进“一带一路”银行业服务仍面临着一些风险与挑战,包括合规和反洗钱风险加大、盈利能力存隐忧、系统性风险隐患增多、国别风险大幅上升以及传统的信用和市场风险等。为此,银监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继续拓展和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继续加强同相关主管部委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积极主动指导中资银行做好相关风险防控。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设立了56家一级分支机构,同时,来自20个“一带一路”国家的56家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7家子行、18家分行以及42家代表处。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中资银行从制定相关战略规划、完善机构和服务网络布局、推动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开展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研讨会上,中国银行业协会代表与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宣读了《中国银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书》,倡议中国银行业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优化中资银行海外布局,适当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设分支机构;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产品和机制,运用多元化渠道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为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发挥多元化跨境融资优势,多渠道开辟和增加长期低成本资金来源;四是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紧密结合,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发展;五是强化多边、双边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