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对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兰察布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山东省济南市、潍坊市、青岛市,浙江省湖州市,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平顶山市、濮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云浮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红河州,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新疆兵团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等30个城市进行了重点督查。
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企业392家。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排污问题,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相对突出。现将北京市明珠供热公司等22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
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