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随着综合金融时代的到来,保险机构纷纷开始集团化布局。但扩张业务领域的同时,也加大了风险交叉传递的可能性。为此,保监会昨日下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明确,从今年7月起,保险集团必须每个季度上报资产规模、并表财务状况以及股权结构等内容。
“统计制度”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定期上报全口径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包括总公司、全部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等;并表风险监测表、业务分部情况表、重大内部交易统计表、主要交易对手方及风险敞口统计表等。
通过上述内容,监管部门主要考察保险集团的规模、股权结构及业务占比、重大内部交易、风险集中度、系统性风险和偿付能力六个方面的风险。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朱俊生指出,目前保险公司在发展保险主业的同时,通过投资将业务延伸到其他金融领域及实业,如果相互间的风险防火墙设置不好,很可能会出现系统性的风险。
据了解,目前保险业与银行、基金、信托、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互相融合,不断向地产、健康、医疗等领域发展,风险相关性不断增强。数据显示,国内已有10家保险集团的业务规模和总资产占行业近70%。
虽然混业经营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但也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不同行业风险之间的关联度更加紧密,一个公司的风险很可能会传递给其他公司,一个行业的风险也可能传递给其他行业,而且这种风险往往具有传递快、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提供数据力图在反映保险集团公司总体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风险传递、风险集中度以及集团内部交易等金融集团特有风险,进一步加强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的力度。
事实上,保监会早已将保险业混业经营的风险纳入监管视线,2014年10月明确险企和其非保险子公司之间要设立防火墙的同时,也首次提出险企高管不得兼任非保险子公司高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