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前海人寿凶悍地举牌上市公司,令过去低调的保险资金一夜之间变为闪亮的明星。与此同时,近年高速发展的保险企业也被置于强光的审视之中,无数风光八面,几多乱象纷呈。
被卷入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贪腐案的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人寿)原董事长陈远,其行贿案仍在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间摇摆,但《华夏时报》记者追踪调查发现,身为关注焦点之下的保险行业新锐,当事人陈远及其所掌控的中融人寿,其兴起和“摔倒”的内幕,别有一番隐情。
记者调查发现,与石油系牵扯上的陈远神秘起家、快速致富后转道保险,通过中融人寿平台,一路灰色操作而快速做大,与其学至清华的聪明、做人的冷静大胆不无关系。更令人诧异的是其处乱而不惊,倾斜而不倒,则更耐人寻味。
业内人士指出,中融人寿的种种乱象,亦暴露出保险行业沉疴顽固。投保人的资金交给什么样的公司才算得上真正保险?或许是监管部门需要正面回答的问题。
违法代持涉关联
日前,诺德股份(600110,SH)发布的一则公告令人侧目。该公司因原董事长陈远涉嫌行贿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而成为被告,其以公告罗列事实,澄清与公司无关的意图明显。公告中“悍卫公司权益”的用词,呈现出与前高管陈远划清界限的坚决态度。这也意味着,身为保险新锐的陈远,希冀以单位行贿罪求得轻处的美好期望或会落空。
祸不单行的是,中国保监会自去年底以来,连续对陈远所控制的中融人寿展开处罚:限制投资、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罚款。按照陈远在2016年初公司年会上的话说,公司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几乎不能再做所有的业务”,前途出现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陈远和他的中融人寿正在咀嚼着与野蛮伴生的苦涩。而在了解中融人寿发展路径的人士看来,这或可归结为中国文化中的“因果”——中融人寿屡踩红线的果报。《华夏时报》记者调查、梳理发现,中融人寿自成立开始即存在触碰红线的情形。
2008年,从资本市场获得丰厚回报后,陈远开始筹建中融人寿。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必须有5家以上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个亿,才能成立保险公司。陈远很快找到了6家公司做发起人,注册资金也高达2.2亿元。这6家发起人分别是吉林信托、中科英华下属的联合铜箔公司、清华大学旗下的启迪控股、中润合创公司,北京百利威科技公司、湖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前4家均持20%股份,后两家分别持有15%、5%份额。
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陈远除了是中润合创的实际控制人外,还以中科英华董事长的身份,与联合铜箔产生关联。中融人寿一位创业级高管在一起司法案件中曾以证人身份表示,中融人寿当时的董事长是陈远,而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管理层不允许持有发起人公司的股份,如果持有就是关联交易,是违法的。而据他所知,发起人之一的中润合创的实际控制人就是陈远,所有事都由他做主,所以中融人寿在发起成立时就违反了保险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中融人寿成立最初的注册资本为2.2亿元,经过多次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本为5亿元,而股东也发生了变化。除了联合铜箔的实际控制人易主外,北京百利威科技公司的股份也转让给了深圳市力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记者注意到,深圳力元的实际控制人也是陈远,且公司第二大股东名为陈晓红,而中融人寿现在的董事长也是陈晓红。
前述中融人寿创业级高管也指称,北京百利威科技公司向深圳力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中融人寿股权一事,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
事实上,存在代持行为的,还包括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记者从相关途径获得的材料显示,海南爱科能参与发起成立中融人寿且占有5%的股权,与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有关。陈远在一项油田收购案中获得高额回报,而王永春对此贡献很大,为表达感谢,陈远向王永春行贿了股票受益权,由王永春小姨子代持,后兑现成现金1430万元。为了回避风险,在王永春的安排下,这1430万元进入海南爱科制药,以后者名义入股中融人寿,获得初始股权1100万股,占比5%。也就是说,中融人寿的最小股东,也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形。
令人尴尬的是,在王永春案发后,海南爱科制药的这部分持股,也成为难以处置的烫手山竽。而这项灰色交易,也牵扯着陈远的未来命运走向。陈涉嫌行贿现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这项灰色交易也在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之间游移。陈远以单位行贿自辩,而牵涉此案的中科英华(现更名为诺德股份)却坚持此事为陈远个人所为,与公司无涉。
几多乱象纷呈
《华夏时报》获得的一份保监会的处罚文书显示,中融人寿存在大量违法违规问题,其中主要包括虚增偿付能力、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超标准投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情况。中国保监会检查组罗列了5项虚增偿付能力实例,虚增认可资产高达17700多万元。
在最为严重的违规资金拆借方面,中融人寿被发现有11笔共52400万元资金拆借存疑,其中多笔往来未在公司财务账面记录。细节显示,这些拆借的对象均为一家名为“上海润科通信科技”的公司,拆借原因或是合同预付款,或是投资项目款。
中国保监会稍早前对中融人寿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除罚款外,还限制其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各1年,并禁止公司董事长陈远进入保险业1年。
2016年1月,中国保监会再向中融人寿下发两次监管函,先是以偿付能力不足,责令其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后责令其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等。接近中融人寿的人士透露,在遭受多项处罚后,中融人寿的投资业务基本停滞,经营风险大增。
据悉,陈远行贿王永春案已经在上月底进行了首次开庭。诺德股份有关人士认为,陈远行贿王永春案发生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之前,是其个人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
一位中融人寿内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陈远讲话很粗,与清华大学高材生形成强烈对比,如同他的兴起和摔倒。
记者15日致电陈远,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而记者所发短信也一直未得到回复。中融人寿副总王天有则婉拒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