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证券>>

证监会回应“万科举报信”:属违法行为 应杜绝此类事件

2016-07-23 10:16:33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在7月22日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日前从网上关注到万科发布的举报信,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基金业协会分别收到书面报告,对此,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展开调查,万科未履行决策信息、向非指定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要求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