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充分利用信息预披露机制,督促保险公司规范股权变更行为。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应当对资金来源、关联关系、股权结构等信息进行预披露;新设保险公司筹建申请的有关情况,由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或指定统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披露。
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决策程序,包括股东大会议案及表决情况等;增资方案或股东变更的具体情况;资金来源,对自有资金作出声明承诺;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并上溯一级披露股权结构等。
根据通知内容,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保险公司股东,股东应当确保提交披露内容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平台主要是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披露的时间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的10个工作日。
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股权管理全链条审查问责机制,确保股权管理合规、公平、公开,促进保险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郁琼源 汪奥娜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