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 今日,保监会网站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监管局指出,2012年7月-2013年9月期间,中国人寿江西省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财务报表的行为。
江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江西省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江西省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邵义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我局决定对邵义光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