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9月1日披露,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近日在北京出席“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时表示,要抓紧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努力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架构。
刘士余指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进程中,中国十分重视公司治理。中国2002年借鉴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与有关国家实践制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提升中国公司治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和全球公司治理新的原则与标准相比,已明显滞后。
刘士余强调,中国是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倡导国和支持国,要抓紧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努力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架构,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准,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服务于中国和全球经济发展。
刘士余认为,完善中国公司治理,既要立足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又要对接国际新的原则与标准,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来解决“形似而神非”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要全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三个层面人员的持续动态培训。
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近期有关万科股权之争的话题持续发酵,除了万科、宝能、恒大等当局者互有攻防之外,一些旁观的上市公司为避免万科式的风险,纷纷选择修改公司章程来避免恶意并购,但部分公司矫枉过正,甚至不惜侵害股东的合法权益,亟待规范。事实上,此前监管层对此已有表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日前公开表态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控制权条款的约定需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的合法权利。证监会依法监管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发现违法违规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