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又有一家券商踩雷IPO造假。近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保荐的企业振隆特产IPO造假,信达证券及两位具体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均被证监会予以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信达证券主要存在三项违法事实。首先,信达证券未审慎核查振隆特产与主要客户销售情况。证监会认为,信达证券在核查振隆特产销售情况时,未按照规定执行销售情况尽职调查,导致未能发现振隆特产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其次,信达证券未审慎核查振隆特产生产情况。最后,信达证券未审慎核查振隆特产存货情况。
虽然信达证券提出了申辩,不过最终证监会认为信达证券的申辩理由不成立。证监会给出的理由包括,“信达证券在振隆特产IPO核查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结果与过程并存的原则,其核查工作不充分、不彻底,持续性的、多方面的不勤勉尽责,忽视发行人的造假迹象”等。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信达证券业务收入160万元,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寻源、李文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寻源、李文涛分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了解,在证监会对振隆特产进行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年6月10日振隆特产撤回IPO申请。但依然难逃被处罚的命运,证监会决定对振隆特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振隆特产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5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