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两起财产保险公司准备金提取问题的通报
保监产险〔2016〕213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近期,个别公司出现准备金提取不足、总公司本级不做业务但留存准备金等问题,影响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扭曲对公司保单业务质量的判断,不利于商业车险改革阈值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准备金监管,督促各公司严格落实各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监管制度,防范准备金提取不足风险,确保商业车险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现将近期两起财产保险公司准备金提取问题通报如下: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准备金提取不足问题。该公司2016年2季度末回溯结果显示,2015年末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发展金额为3654万元,不利偏差比例为22%。经初步核实,该公司准备金提取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诉讼案件和人伤案件估损不足,二是公司精算人员对公司准备金基础数据质量的掌握不足、评估过程中谨慎性不够。我会已于2016年7月13日向该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本级不做业务但留存准备金的问题。经核实,该公司总公司本级未做业务,但截至2016年6月末总公司本级仍留存准备金3.2亿元,未按规定分摊至各分支机构。我会已于2016年7月13日向该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要求公司立即纠正上述违规行为。
各公司应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准备金监管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准备金,严防准备金提取不足风险。我会将根据准备金监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对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中国保监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