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刘慧 王都鹏)中国证监会28日通报,证监会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
据了解,证监会主要针对已经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从而更好地引导期货公司稳健经营,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二是按流动性、可回收性及风险度大小进一步细化资产调整比例,提高净资本计算的科学性;三是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围与计提标准,提升风险覆盖全面性;四是鼓励期货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允许期货公司将次级债按规定的比例计入净资本;五是进一步强化对期货公司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力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为加强期货公司监管,促进期货公司稳健经营,证监会在修订《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作为实施该规章的配套文件,并就以上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