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昨日,河南保监局公布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存在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违法行为,河南保监局责令其改正,累计处3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2016年1月-6月,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虚列宣传费套取资金 69.6 万元,虚挂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9.23万元。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总经理孙剑对虚列宣传费套费行为负直接责任。
河南保监局表示,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责令改正,处25万元罚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总经理孙剑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河南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济源市中支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