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2日讯 日前,四川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保监罚﹝2017﹞2号),经查,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绵阳中心支公司(简称华泰财险绵阳)存在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四川保监局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华泰财险绵阳罚款贰万元(¥20,000.00);对时任华泰财华泰财险绵阳总经理张文康警告并罚款壹万元(?10,000.00)。
据悉,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版,下同)第84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62条、第171条的规定。因此,四川保监局决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