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日前,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保监罚〔2017〕1号)。经查,中国人寿合肥区域电话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国寿合肥电销中心)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国寿合肥电销中心处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国寿合肥电销中心时任主要负责人董松芳、时任分管销售管理部的负责人高绪祥,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董松芳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高绪祥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