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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邢台违法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

2017-04-05 12:52:08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5日讯 保监会河北监管局近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决定对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当事人董建美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罚款3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董建美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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