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7日公布《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保障需求和融资需求,努力使保险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该意见指出,保险业要在产品、资金、机构、人才等领域协同发力,提升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渗透度和覆盖面。坚持市场运作、持续发展,增强对“一带一路”的服务和保障能力。坚持开放创新、合作共赢,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构建更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不断丰富中国保险业开放合作内涵。
具体而言,保监会将构建“一带一路”保险支持体系,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对风险可控的项目应保尽保。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特殊风险保障需求,保监会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资金优势,积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多渠道、多方式投资“一带一路”重大投资项目,促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此外,官方还将借此加快中国保险业国际化步伐。支持保险业稳步“走出去”,加快建设海外承保、理赔作业、救援等境外服务网络,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效网络依托。打造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通过组建行业战略联盟,探索建立保险业“一带一路”国际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和投资共同体等方式,提升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能力。加强保险监管互联互通,推动中国保险监管标准和技术输出,增强中国对国际监管规则的影响力。
意见强调,保险业要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金融保险服务,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国际和地区合作提供保险服务。但与此同时,相关方面也要严控风险,守住风险底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