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8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经查, 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产险淮南中支)存在虚列中介渠道业务和虚列费用的问题,套取资金用于维护相关业务。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天安产险淮南中支罚款15万元。
天安产险淮南中支时任总经理张冬(身份证号码340403XXXXXXXX1417)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张冬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