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苏颖
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公司章程、股东资质、增加面谈考核、完善验收标准四个方面严格开业验收工作,另外还将加强股东资质穿透性和入股资金真实性审查,并明确筹建期间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对市场准入的条件相比过去更加严格,由于此前市场出现一些违规情况,为此,《通知》有针对性的加强了对项目的核实和查验,也相应的提高了准入门槛。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对保险公司开业程序进一步细化,要求也更加严格,以保证进入市场主体的“质量”。
近年来,社会资本涌入保险业,去年有近200家上市公司申请保险牌照,但监管层的审批仍然较为谨慎,最后获得牌照的公司仍是少数。今年以来,在防风险成为今年工作重点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热潮明显降温。今年年初,北京人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海保人寿、国富人寿等保险公司获批筹建,今年6月初,仅爱心人寿获开业资格。据统计,今年发布拟设保险公司公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仅14家,同比锐减59%。
郝演苏分析认为,由于申请设立保险公司会占用资本金,因此,部分社会资本在排队的过程中,或考虑到资金成本问题而选择退出。从经济环境来看,由于设立保险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投入产出周期很长,考虑到资本运作的问题,在市场环境不太乐观的情况下,社会资本或暂缓进入保险业。
郝演苏表示,在监管层对保险牌照审批趋严的大背景下,目前部分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或通过购买股权的形式进入有牌照的保险公司。
“保监会下发《通知》,可能将促使社会资本进入保险行业有所降温。”朱俊生同时认为,只要市场准入的规则相对公正,应该允许新的主体不断进入保险市场,市场需要有一个竞争的过程,对新的市场主体开放是竞争的应有之义。
“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退出机制,以硬性的市场约束促使保险公司摆脱‘规模偏好’与‘保费冲动’的梦魇,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来,即发展的重点是核心价值定位的回归、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朱俊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