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如何养老已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为中国民众“老有所养”再添一道保障。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65岁以上人口达1.5亿人,占10.8%。据预测,2050年中国老年抚养比将由目前的2.8:1达到1.3:1,养老保障压力继续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一国养老保障体系通常有三大支柱:其一由政府发起并承担责任;其二由企业发起,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其三是个人自愿建立的养老计划。但在中国,这一结构并不完善。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目前为止基本构建了三支柱框架,但发展很不平衡。”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向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一支柱独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不足1%,三支柱合计替代率水平距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差距不小,远不能满足民众养老需求。
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把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到2020年,商业养老保险要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袁序成分析说,由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难以继续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较窄,通过市场化、低门槛、高灵活度的个人商业养老方式,可以提高民众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既能为一支柱补缺口,缓解基本养老和财政压力,又能为二支柱补短板”。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将在年内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早在2009年,官方便已提出要适时开展相关产品试点。
袁序成透露,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已积极开展税延保险试点配套准备工作,在产品设计、制度制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已有初步产品示范条款和税延保险制度框架,税延保险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能够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时间内落地实施。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可谓万事俱备,不过由于其缴费和领取时间跨度较长,如何确保资金安全备受关注。意见亦强调,要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曾经表示,商业养老资金管理不能简单参照一般商业保险业务,负债准备金运用不能简单做投资,确保资金安全稳健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袁序成进一步指出,该类资金运用应追求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渠道,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高风险行业和不确定领域。他介绍说,保监会将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推动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并为相关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