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1日讯 安徽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2月至5月期间,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当涂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当涂支公司)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
安徽保监局表示,太平人寿当涂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太平人寿当涂支公司罚款5万元。
胡彦(身份证号码340504XXXXXXXX0623)时任太平人寿当涂支公司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胡彦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