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重庆保监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 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虚假报销业务及管理费用。重庆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共计20万元,时任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总经理郑杰警告并罚款4万元。
决定书显示,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3月22日,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虚假报销业务及管理费用共计65笔,涉及金额301,837元,主要用于客户维护、业务拓展等方面。
时任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总经理郑杰对上述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综上,重庆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太保财险渝中支公司罚款2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重庆保监局决定对郑杰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