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个人保险代理人业务和虚列费用的问题,套取资金用于维护相关业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其罚款25万元;对时任国寿财险蚌埠中支总经理钱振波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经查,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蚌埠中支)存在虚列个人保险代理人业务和虚列费用的问题,套取资金用于维护相关业务。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国寿财险蚌埠中支罚款25万元。
钱振波(身份证号码340322XXXXXXXX0039)时任国寿财险蚌埠中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部、销售管理部、理赔中心,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钱振波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