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9月7日,上海保监局公布(沪保监罚〔2017〕25、26号),对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张灿松的处罚决定书。
上海保监局表示,经查,永达保险经纪上分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非现场报表数据填报差错
该公司2015年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填报存在535.01万元差异。
二、销售人员存在欺骗保险人的情况
该公司业务人员谢某和邹某销售的4张保单存在为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而提供虚假客户地址的情况。
三、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从业人员计酬的主要依据
该公司16位部经理及以上级别的业务主管从公司获得的收入是根据基本法第五章计算的,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从自己销售的保单中获得的直接佣金收入;另一部分是从团队的辅导和推介中获得的间接佣金收入,包括直辖组的组织报酬、推介报酬、组辅导报酬、部辅导报酬、部组织报酬(含业绩回算)及其他收入。
四、未制作并使用客户告知书
该公司自2012年7月开业至检查前从未制作并使用客户告知书。
五、收受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财物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两次向你公司业务人员发放实物奖励。经检查人员核实,该公司未就以上奖励事项与华夏人寿上分签订协议。
对于上述1-4项违规,张灿松作为永达理上分的总经理对上述事实负有直接责任。上海保监局决定,对永达保险经纪上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并处罚款17.3万元。并对张灿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