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驻京津冀晋豫的21个督查组对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任务的913个具体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231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点位中,虚报整改完成情况的130个,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74个,涉气“散乱污”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的19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6个,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个。
9月1日-9月7日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11轮次的第1周,也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的第1周。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统一安排,上周各督查组重点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据统计,驻京津冀晋豫的21个督查组共抽查了8492个具体任务点位,发现其中的1471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点位中,虚报整改完成情况的737个,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531个,涉气“散乱污”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的109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54个,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0个,超标排放的2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8个。
根据上周督查情况,“散乱污”企业虚报完成情况、逾期尚未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改任务、“散乱污”企业未停产整治等现象最为突出,占一周发现问题总数的93.6%。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虚报完成情况最突出。督查组随机抽查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8195家,发现有737家“散乱污”企业存在虚报完成现象,其中有368家尚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有369家未完成提升改造任务。从城市来看,河北省保定市、河南省滑县和濮阳市发现问题最多,分别有391、166和76家。
二、 “散乱污”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已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清单内应该完成任务的531家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山西省晋城市、阳泉市和长治市发现问题最多,分别有186、108和96家。
三、部分地区仍有清单内“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109家已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清单内的企业存在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其中河南省焦作市、山西省太原市和河北省保定市最多,分别有20、18和17家。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切实传导压力,确保各主要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