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9月28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邱昕 程德义孟越峰)今年9月1日,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对外贸易总局发布了DGFT第26/2015-2020号通知,该通告旨在修改2017印度贸易分类协调系统中的玩具进口管理政策。据悉,新规主要涉及两项重大修改,将对我国玩具出口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货物必须随附合格证书。证明产品符合印度国家玩具标准清单对应的条款要求,包括印度玩具安全标准IS:9873第1、2、3、4、7、9部分以及IS:15644玩具的电安全等要求;货物必须随附由制造商出具的符合性声明。该声明必须标明已提交代表性样品到印度国家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委员会(NABL)认可的独立实验室进行测试且结果符合印度标准,该声明仅对证书中注明的生产期限内的玩具有效。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该新规没有设定过渡期,要求自发布日起即生效。据悉,我国广东、浙江等玩具主产区已受到极大影响,大部分玩具企业的对印度出口业务已暂停,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进展,防范贸易风险的暴发。
根据修订前的进口规定,出口印度的玩具产品只需要满足美国标准(ASTM F963)、国际标准(ISO 8124)、印度标准(IS 9873) 或欧盟标准(EN 71)中的任意一项即可。同时,检测报告也可以由各国获得ILAC-MRA(国际实验室认证大会-国际间互认协议)认可的独立实验室检验出具。
据了解,由于美国标准和欧盟标准的国际认可度高,而印度标准企业知晓度较低且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较少,通常情况下,玩具出口企业都会选择按照美国或欧盟标准检测,上述新规实施后,大部分出口印度的玩具企业将因无法提供符合新规要求的检测报告而遭遇出口难和清关难等困境。同时,据业内企业和检测机构反映,目前国内还没有机构可出具印度国家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报告,今后企业只能通过中介或印度进口商等途径送样至印度国内检测,不仅程序更加繁琐,出货周期延长,也必将大大增加出口企业的贸易风险。
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统计,2016年印度进口玩具达2.76亿美元,其中95%产自中国,2017年1-8月宁波地区出口印度3411万元,同比增长7.2%。上述新规短期内将对我国出口玩具产业带来较大冲击。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要及时了解印度进口政策变化,尽快与客户做好沟通确认,提前调整生产和发货安排,避免因检测证书问题而造成货物滞港、退运等损失。主动与进口商和专业检测机构联系,尽快送样至符合新规要求的NABL认可实验室进行检测,并按要求将检测合格报告和制造商符合性声明作为货物随附文件提供给客户确保顺利清关。积极参与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的新规评议活动以及后续的相关培训,协助主管部门对外交涉,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