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因违法委托无合法资格机构销售保险,甘肃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罚款7万元;对时任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副经理许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文号:甘保监罚〔2017〕13号)显示,经查,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存在以下行为: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2017年5-8月期间,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金昌市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时任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许虹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综上,甘肃保监局作出如下处罚: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甘肃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河西堡支公司给予罚款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甘肃保监局决定对许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