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电 题:中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专家建言提高化解风险能力
中新社记者 赵建华
为来年中国经济政策定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此次会议还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应该如何理解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等问题,中国财税专家给出了他们的见解。
地方政府债务与收入匹配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梁季表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速基本相当,各级地方政府债务总体与收入形势相匹配,不存在明显的债务压力失衡的情况。
梁季作出上述表示之前,其供职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刚刚对安徽、北京、广西、贵州、海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宁夏、青海、山东、西藏和新疆等17个省市区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
梁季介绍,2016年中国省级政府性债务的平均增速达到7.4%,与同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7.4%)基本相当,符合债务管理的原则,没有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梁季分析,在债务偿还压力上,省级政府的债务偿还压力上升明显,地市级的总体情况相对宽松,县级政府与省级情况相类似、也面临着快速上升的压力。在新增债务规模上,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的新增债务水平都呈现出明显下降的局面。在债务借新还旧上,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均呈现出高位回落的特点,借新还旧的压力有所缓解,未来的债务调整空间有所扩大。
提高风险综合治理能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进行的此次调研还发现,地方财政自给率呈下降趋势。随着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缺口增大。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呈刚性增长态势,加之应对环境修复治理、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补短板”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一些地方尤其是县级财政压力更大。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分析,经过多年财政改革,中国财政流量规模在不断地扩大,其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但财政能力受整体制度的约束而难以增强。改革过程中,中国建成了激励机制,但构建风险约束(分担)机制还只是刚刚破题。
刘尚希说,作为政府重要的政策工具,财政的基本功能是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金融等各类公共风险,以维持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稳定,熨平波动性,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应权衡各类风险,严守公共风险底线。
为了提升化解风险的能力,刘尚希还提出了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金融“血液”有效循环;推动政府治理改革,警惕政府自身制造风险或产生“合成谬误”;优化宏观政策目标,打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升级版”;发挥财政在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和经济风险统筹管理等建议。(完)